上海市高桥中学2019-2020学年推优评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坚持教育部“五育并举”方针,秉承我校“文质彬彬、和而不同、兼济天下的现代君子”学生培养目标以及“生态文明”班级的创建目标,通过本次评优工作,旨在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和班集体的示范及导向作用,促进崇尚先进、争优创先的良好校园氛围。
二、组织架构:
(一)领导小组
沈正东、赵文秀、方其林、孙伟兰、保晓青
(二)监督小组
赵文秀、保晓青、施 进
(三)考核小组
黄海燕、何龙华、潘 微、汤清健、 孟召红
凌 岗、徐 洁、龚 明 、陈彩云、邹晓军
三、评选项目
(一)优秀个人
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区三好学生候选人、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二)先进集体
校先进集体、区先进集体候选班级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个人
1、校优秀学生
1)政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一般应为共青团员,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品德修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
3)学业技能: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练就过硬本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志向高远、敢于担当、不懈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热爱运动、体质强健、人格健全、意志坚强。注重个人修养,具备良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2、校优秀学生干部
除应具备校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成绩。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自主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区三好学生候选人
在被评为校优秀学生的基础上,经年级组评议及学校审核择优推荐为区三好学生候选人。
4、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在被评为校优秀学生的基础上,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合作能力,能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教师加强班级学生管理,经年级组评议及学校审核择优推荐为区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二)先进集体
1、校先进集体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能积极参与学校生态班级建设。班级团支部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能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2、区先进集体候选班级
在校先进集体的基础上,经年级组评议及学校审核择优推荐为区先进集体候选班级。
五、评选比例
(一)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民主推荐比例:7.5%
(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比例:按区教育局团委分配名额以1:2推荐。
六、评选方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师生推荐,经师生共同评选上报年级组,由年级组师生评议后上报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团委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和考核,经学校行政会议审核后,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和向上级推荐名单,在校内张白榜公示7天。
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一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参评学生的资格。
七、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优秀个人:在班级、年级组广泛发动,组织师生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或自荐。由年级组评议后统一向学生处上报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组织各班根据标准进行推荐或自荐。结合班级在学校活动的参与情况、日常考核等指标综合评定,由年级组评议后统一向学生处上报推荐名单。
(二)第二阶段:测试考核
优秀个人:学生处、团委统一组织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测试及相关考核。
先进集体:学生处汇总各班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考核。
(三)第三阶段:总结表彰
广泛听取意见,提交校行政会讨论审核,确定校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名单并公示。校级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在期末学校表彰大会统一授奖及颁发荣誉证书。
(四)第四阶段:向上推荐
在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通过的基础上,综合考评并择优推荐为区级优秀个人候选人和区先进候选集体。
八:校内监督电话:68660211
上海市高桥中学学生处、团委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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